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與流出情況的報表。被查企業對現金流量表的粉飾,其目的主要是虛夸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由于現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其粉飾的難度比損益表要大。但企業粉飾現金流量表的現象還是時有發生。對現金流量表進行查證,可以確證現金流量表編制的正確性,為會計信息用戶了解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現金來源和運用去向,分析、判斷企業償付債務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評價企業財務結構及現金收支對適應外部經營環境的能力等提供合理的保證。
對現金流量表粉飾的查證,首先要建立在對“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及現金等價物賬戶的查證基礎上。確證這些賬戶記錄真實、正確、合理、合法、完整后,可以按照現金流量表的基本格式編制一張查證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各項目的數額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及現金等價物賬戶的摘要提示和相應金額,對照現金流量表具體會計準則中的有關規定分項加總填列。然后,將工作底稿與被查單位的現金流量表進行比較,對差異較大的項目應重點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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